23年守护的杨树林,突然变成了“不能碰”的保护区?
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富海镇,71岁的王桂菊,已经在她的300多亩土地上守着杨树林整整二十多年了。那些树,从手指粗细的小苗,长成了胸径二三十厘米的大树,本来今年正是采伐的黄金期——结果,一纸通知下来,说她的林地已经被划进了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禁止砍伐。
更让她心寒的是,这些年她也从没拿到过所谓的“退耕还林”补助。二十多年,精心照料、不断投入,如今却可能一分钱收不回,几十年的辛苦就在这里“卡住”了。
从合同到现实——一场耗尽青春的造林
2002年,镇政府号召大家造林,王桂菊签了《造林承包合同》,整整360亩地,承包期25年。第一年的树苗政府给了,第二年她又自掏腰包补种。合同里明确写了“退耕还草(林)”,而且到时成熟后,申请批准是可以采伐的。
二十多年间,她一个寡居的女人,下地锄草、施肥、打药、修枝,有时还得雇工人帮忙。她的女儿张丽说:“没有父亲,林子都是妈妈一个人操心的。”这一操心,就是二十多年。
有人可能想,这片林子肯定赚了不少吧?错!除了十多年前大水冲倒了一批树,经批准卖了几万块,其余时间就是不停地投入,没见什么回报。
采伐期到了,却变成“保护区”
2024年,张丽去办采伐证时才知道,这片林地已经被划进自然保护区缓冲区。保护区的答复书上写得很清楚:自然保护区的林木,禁止采伐,除非是防火、防病虫害、灾害等特殊情况。
张丽觉得很不公平:“当年造林的时候这里根本不是保护区,现在变成了保护区,一刀切说不能砍,就没有任何补偿?”
她去找市林草局,得到的答复是:现行政策没有规定补偿。更尴尬的是,林草局还说她家的林子不是“退耕还林”,而是“三北”工程造林,所以没有补助资格。
政策的迷雾与“补贴之谜”
王桂菊母女拿出当年的合同,上面明明写着“退耕还草(林)”,但县林草局坚持说她没签过“退耕还林合同”,名单里也没她的名字。
张丽更纳闷,“我们周边相邻地块的林农拿到了补助,为什么我们没有?”她多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,结果被以“涉及第三方隐私”为由拒绝。
更离谱的是,县里提出了一个“林权互换”的解决方案——用村集体的林地换她的林地。但张丽说,这完全不可操作,树龄、面积、粗细都对不上,换什么换?
疑问背后,是农户的无奈
眼看合同2027年就到期,政府目前还没有给出具体解决办法。王桂菊的身体也垮了,双侧股骨头坏死,走路要拄拐。这片林子是她二十多年心血的结晶,现在却变成了“看得见摸得着,但一点用都没有”的尴尬局面。
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不少讨论,有网友留言:
你怎么看?如果你是王桂菊,二十多年投入到一片林子,现在却既没补偿、又不能采伐,你会怎么处理?
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——你觉得这样的政策调整,农户该不该得到补偿?